摘要
中国地方政府尚未建立规范的债务管理体制,政府债务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也没有定期的债务统计制度;许多地方政府刻意隐瞒债务规模,让国有企事业单位替政府举债。债务的不规范管理,造成对债务规模统计存在诸多困难和争议。本文在明确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口径的基础上,从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的异常变化上进行研究,对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区域分布和增长情况有一个较为准确的估算,认为2010年国家审计署的统计结果少计算了2.5万亿元的债务规模,至少将真实的债务水平降低了20%;地方政府债务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就已出现惊人的增长,但在2()09年、2010年期间,受制于中国金融市场的硬约束逐步加强,债务的增长速度比想象的要低。
出处
《公共治理评论》
2015年第1期89-101,共13页
Public Governance Review
基金
上海财经大学金洪飞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研究”(项目号:14AZD03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