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形式逻辑(以下简称形式逻辑)的概念论,其中有一些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实质的问题,比如概念是否就是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概念和名辞的关系是什么……等等。弄清这类问题有利于扫清形式逻辑改进中的某些障碍。形式逻辑传入我国,并不是一开始就把概念作为它研究的对象。最早介绍形式逻辑的书是明末李之藻翻译的《名理探》,未见过原书,不敢妄议。较早而又有较大影响的是严复的译书。严译耶方斯《名学浅说》来言概念(concept),但言端(term)与名(name)。书中说“在名学为端者,在常语为名。而在常语为名者,又皆文律书中所言之名物字也。”严译《穆勒名学》,开宗明义便提出逻辑“必以分析语言为始事”。并以“论名”为逻辑的首要问题。书中说“精而论之,名物之名乎?抑意之名乎?自古至今之公言常法观之,则名者固物名也。而理家或以为未尽。
出处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年第2期1-9,共9页
Journal of Guizhou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