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实施规划(2004—2007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4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两基"攻坚和"312工程"工作,促进我区农村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由自治区农村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老领导、自治区政府督学、高等学校有关人员到各县(市、区),对当地实施"312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