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通知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要求。
出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8年第26期12-14,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