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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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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政办发[2012]10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有效防范一些地方出现用餐厨废弃物提炼的所谓"地沟油",经非法渠道回流餐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大餐厨废弃物监管力度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市、县(市、区)长负责制。
出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1期6-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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