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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和第二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乡级示范园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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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桂政发[2017]6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2017年,全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精神,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为推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南宁市青秀区田野牧歌肉牛产业(核心)示范区等22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四星级)”称号,授予南宁市兴宁区富凤鸡产业(核心)示范区等29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三星级)”称号,授予南宁市青秀区金花小镇休闲农业示范区等80个示范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称号,授予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那床肉牛扶贫产业示范园等150个示范园“广西现代特色农业乡级示范园”称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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