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一部关系每个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加强对公民人身权及其法律保护的探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一、公民人身权的特征公民的人身权,就是法律规定的,与公民的人身不可分离,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它是民法上规定的两大类权利(财产权和人身权)之一,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公民的人身权不是从来就有的。
出处
《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7年第1期83-86,96,共5页
Journal of Guizhou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