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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法律风险防范——访汇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见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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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股权结构的衡量标准取决于员工持股的动因员工持股试点探索陆续持续了20年,这期间获得诸多经验积累,但同时亦涌现了很多问题,其中不乏因制度建设的不健全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摸着石头过河进行了20年,如今再次提出更应当重审过去遇到的问题,着手健全员工持股的法律制度。为此,《上海国资》采访了汇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见钧律师。
作者 左沈怡
机构地区 上海国资
出处 《上海国资》 2014年第6期69-70,共2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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