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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改新信号:强化党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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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就需要由党委去进行企业经营上的决策审批6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作者 左沈怡
机构地区 上海国资
出处 《上海国资》 2015年第6期27-,共1页 Capital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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