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群众生产生活的事件时有发生。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以下称国务院六部门)自2003年开始,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8期13-1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