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 号)精神,现就我省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5年第9期9-11,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