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保障城镇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就加强我省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6年第2期29-32,42,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