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09]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十四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3期11-13,37,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