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9]50号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精神,妥善做好省人民政府不再保留和调整隶属关系机构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通知如下: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7期54-56,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