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贵州省抗旱办法》已经2011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生活用水,协调生产、生态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防和减轻干旱灾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4期3-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