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2〕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5期8-11,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