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3]50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都匀市、独山县人民政府:黔南州独山县甲摆水库灌溉工程是一项主要为县城居民及经济开发区供水的水利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774.5米,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涉及独山县麻万镇三里村和都匀市墨冲镇清河村。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独山县甲摆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7期54-5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