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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定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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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4]38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调整贵定县行政区划的请示》(黔南府呈[2014]3号)及附件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贵定县城关镇、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德新镇、盘江镇、旧治镇、新铺乡、铁厂乡、抱管乡、窑上乡、岩下乡、猴场堡乡、都六乡、巩固乡、马场河乡、洛北河乡、定东乡、定南乡等19个乡(镇)建制,设置新的云雾镇、昌明镇、沿山镇、盘江镇、德新镇、宝山街道、金南街道。新设置的云雾镇、昌明镇。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3期31-31,2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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