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4]11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大会申办评审试行办法》,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申办、评估、审查、公布的程序,经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0期70-70,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