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14]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8月9日印发的《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日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基层组织。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期25-32 36,36,共9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