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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威宁县石门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25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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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5]45号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报请审批贵州省威宁自治县石门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25)的请示》(威府呈[2014]2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威宁县石门坎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3—202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所确定的保护原则、保护层次及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779县道、南至光华小学足球场原址、西至古驿道石梯路、北至光华小学原女教师宿舍,面积为12.96公顷。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4期47-48,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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