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5]4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武警贵州省总队,省军区各部门,各军分区(警备区),贵州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各人民武装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37号,以下简称德见》),进一步做好我省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经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同意。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6期68-6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