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5]4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4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公募扶贫款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募扶贫款物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维护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6期70-74,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