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5]14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5年9月1日起,增加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毕节市精神病院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精神病医院等4家医院为罪犯保外就医诊断医院,对罪犯精神疾病进行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2期6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