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函[2015]223号毕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纳雍县部分乡撤乡设镇的请求》(毕府呈[2014]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老凹坝乡、曙光乡、水东乡、沙包乡、寨乐乡、勺窝乡建制,分别设置玉龙坝镇、曙光镇、水东镇、沙包镇、寨乐镇、勺窝镇。以上6个乡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二、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3期10-10,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