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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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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5]2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望谟西、岩架、册亨、丫他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期28-28,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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