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办函[2015]19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省科技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期76-78,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