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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自治州锦屏县隆里乡隆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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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6]5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复我州锦屏县隆里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5]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锦屏县隆里乡隆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隆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为东至锦隆路东侧北门坝子,南至五马山,西至状元祠、龙溪河,北至真武山,面积60.23公顷;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期14-,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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