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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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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办函[2017]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为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加快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注册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4期62-64,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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