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修文县谷堡乡、小箐乡设立谷堡镇、小箐镇的批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黔府函[2017]144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撤销修文县谷堡乡、小箐乡设立谷堡镇、小箐镇的请示》(筑府报[2016]19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修文县谷堡乡设立谷堡镇,以原谷堡乡行政区域为谷堡镇的行政区域。
机构地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10期19-2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