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贵州省通航设施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2月15日省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代省长谌贻琴2018年1月10日第一条为加强通航设施管理,保障通航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航道效益,促进水路运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期3-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