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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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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办函[2017]22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贵州省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根据《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3期76-79,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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