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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大兴至思南等高速公路收费单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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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黔府函[2019]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变更大兴至思南等6条高速公路收费工作实施单位的请示》(黔交呈[20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大兴至思南、思南至遵义、仁怀至赤水、务川至正安、晴隆至兴义、普定至安顺及安顺西绕城等6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变更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二、上述6条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分别按原批复文件执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3期28-29,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
关键词 政府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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