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黔府函[2019]5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青山至檬梓桥段新蒲收费站更名的请示》(黔交呈[2019]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青山至檬梓桥段新蒲收费站更名为遵义东收费站。二、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青山至檬梓桥段遵义东收费站的收费期限、收费里程、收费标准按原批复执行。三、收费工作由贵州遵义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出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7期52-53,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IZHO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