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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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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们常把相互之间无休无止的辩论、争吵形容为“打嘴官司”,这是惯用语的习惯用法,是从“打官司”引申而来。“官司”一词最早见于《左传·隐公五年》。该书记载,隐公五年春天,鲁隐公要去棠邑看射鱼,臧僖伯劝他:“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阜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臧僖伯这番话的意思是说:“山林、水乡的物产,可以用来制作器物,但那是贩夫走卒的事,以及主管官吏的职责,国君没必要亲自去管理。”
作者 王晓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史天地》 2019年第8期92-92,共1页
关键词 僖伯 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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