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司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宋元以来,开始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土官。明代对土司的承袭、进贡、赋税、均徭、差发、供输、征调、奖惩等,都作了详细规定,形成了一套颇为完整的制度。土司制是当时封建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又是统治少数民族的特殊地方政权。封建王朝建立土司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比较落后,文化习俗有很大差异,又存在着民族矛盾和隔阂,而且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远地区。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81年第3期101-105,121,共6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