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用一套严格的史官制度,以保证史事的连绵不断的记注和撰述,这是我国古代史学—个极为重要的特点和传统。史官制度在我国起源很早。《世本·作篇》说:“沮诵、仓颉作书。”宋衷注日:“黄帝之世,始立史官、沮诵、仓颉居其职。”这说明,在我国,打从文字一产生,便有了以记事为职的史官。殷代的甲骨文中,有“乍册”、“史”等字样,而刻甲骨文的“贞人”,也就是那时的史官。周代的史官,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等名目。
出处
《贵州文史丛刊》
1984年第1期3-8,共6页
GUIZHOU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