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重点讨论了网络环境下出版者权所受到的冲击。从历史上看 ,出版者权是早于著作权被认识和保护的。传统意义上的出版者权由主体、客体和权利内容组成。约定专有出版权和法定专有版式设计权构成了出版者权的权利内容。网站虽然越来越多地发表原创作品 ,但还不是法律层面上的出版者。信息网络传播权使得著作权人能够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但因特网只是增加了作品传播的速度和广度 ,它并未改变作品本身 ,无论被传播的作品是附着在何种介质的载体上。著作权人在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同时 ,可能会与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碰撞。
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3期33-37,共5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