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铁道部十四局的集体合同是1997年在八个工程处和法人实体公司中全面实行的。为开好头,起好步,维护集体合同的严肃性,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具体利益,1998年初,局处组成调研组,对四处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内容、职代会审议通过和双方代表签字程序、监督检查的时效、履行的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研。从整体上看。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25-26,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