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再就业工程”实施几年来,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据有关资料显示,1997年山东省的再就业率为59%。大约通过三条渠道进行了安置。一是退养约占15.14%;二是转岗约占10%;三是自谋职业约占25.5%。尚有41%的下岗人员未能再就业。其中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28-29,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