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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和执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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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交通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的通知》(厅公路字[2002]179号文)中明确指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单)是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而制订的,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为所检车辆开具的书面凭证,是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评定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进行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判定营运车辆进入或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正确理解和执行全国统一的“检测报告单”,对更好地贯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作者 周天佑
出处 《汽车维护与修理》 2002年第12期8-10,共3页 Auto Maintenance & Rep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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