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港口民营化,目前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话题。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已有36个国家正研究或计划将部分或全部主要海港逐步予以民营化。早在1983年英国民营化的港口有22个,1991年的立法中要求对15个最大的信託港实现民营化(信託港即半公营港)。 港口民营化的含义 港口民营化的英文是Port Privatisation,也可以译为私有化。但就其各国实施状况看,译为民营化更为确切。简单地说,民营化就是把公共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租赁或出售给民间。世界银行的进一步解释更扩大了民营化的含义,即“公共财产不管是完全出售,或是其产权仍归公有,而以协定或租赁方式将管理经营权授给民间的各种形式,均可称为民营化”。
出处
《中国港口》
1997年第1期38-39,共2页
China 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