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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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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郓城县检察院坚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和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期,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和调研工作。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强烈的农村基层组织进行了查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文化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在基层组织“两委”班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干部文化程度偏低,造成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习惯用手中的权力和家族势力管理村务,政务不公开,在处理村中事务中往往是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不高,以权代法,影响了党群、于群关系和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混乱。有的村长期不下账,甚至没有账本,有的村一个人当家,既是支出经手人,又是现金保管,会计如同虚设,造成村里收入支出糊里糊涂,有些应该取得正式发票的也没有取得,吃喝浪费严重,公款成了个人的小金库,村级财务成了滋生腐败和犯罪分子的温床。
作者 闫峰
机构地区 郓城县检察院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年第12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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