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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当前农村税费改革中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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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而且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应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正确处理当前农村税费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 1.计税面积不实、计税常产偏高的问题。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要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根据土地增减变化情况,实事求是地核实调整。凡是群众对核实的计税土地面积有异议、不接受的,要组织有关人员重新进行丈量核实。核定计税常产一律不得高于实产,凡高于实产的,要坚决调整,重新确定。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必须张榜公布,落实到每家每户,让群众认可,并由乡镇政府备查。 2.承包地农业税收缴纳问题。对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遗留问题,要按中央关于土地承包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一时难以调整到位的,要将其全部纳入计税面积,按新的农业税收政策执行。对承包费高于农业税及附加的,由发包方负责缴纳改革后的农业税及附加,不允许把这部分土地的农业税收平摊、转嫁到其他农户身上。对承包费低于农业税及附加的。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2002年第1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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