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产品是特殊的商品生产.其成本管理,也有特定的组织结构和独特的经济活动方成.而建筑产品价格体系的形成,已历时三十五年,大体上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1953——1957年为第一阶段,根据施工图预算确定价格,施工企业有2.5%的法定利润;1958——1965年为第二阶段,按施工图预算确定价格,取消了2.5%的法定利润;1966——1972年为第三阶段’实行工程材料、施工费用由建设单位按实供给和核销,施工企业的管理费用由国家财政直接拨付的经常费制度;1973年至1979年为第四阶段。
出处
《基建优化》
1989年第5期11-15,共5页
Optimization of Capital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