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药的功效表述历来存在着相当混乱的现象,中药功效表述的缺乏规范性严重影响中药的临床及实验研究。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中药功效的结构及其属性认识不清造成的,为此提出建议:从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三个方面对中药功效加以归纳、表述,并规范之。文中就对证功效、对症功效和对病功效的含义及其意义,以及在划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叙述。同时认为只有对中药功效进行这种结构划分,才有利于中药临床和实验研究,才真正赋予临床中药学继承与发展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时代特色。
出处
《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2年第6期420-422,共3页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