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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山核电厂的运行安全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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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概述核安全法规 HAF300《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中明确指出,核电厂作为营运单位对核电厂安全运行负有全面责任。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集中力量加强运行安全分析工作,对秦山核电厂来说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制定一系列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建立相应的机构,授予适当的权力。
作者 王文仕
机构地区 秦山核电公司
出处 《电力技术(北京)》 CSCD 1992年第12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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