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贪污腐化、营私舞弊等经济犯罪现象屡屡见诸报刊,究其内部原因,一些单位,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由于人力物力的原因,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甚至根本没有内部牵制制度,有的单位虽建有规章制度,但不落实,不考核,制度形同虚设,单位经济活动及会计工作本身均处于监督无力状态,导致大量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虽然有审计等事后监督机构的存在,但消极的查证远不如积极的防范,因此,建立和健全内部牵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已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54-54,共1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