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巩固我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工作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省教育厅组织省"两基"年检复查督导评估组于2003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对临高、昌江、白沙、东方、海口市龙华区、定安、万宁、保亭、乐东等9个市、县(区)和农垦北片农场的"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进行了复查。通过听取报告、抽查学校、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形式,在广泛了解情况、收集信息的基础上,根据《海南省2002-2004年度"两基"复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督导评估组对受检单位各项指标达标情况逐一进行评议,作出了评估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