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